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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						99年度
一、活動主題:全國客家歌謠合唱藝文邀請賽
二、時間地點:11月6、7日(星期六、日)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
三、活動地點:臺北縣政府多功能集會堂(台北縣板橋市中山路1段161號3樓)
    指導單位:行政院客家委員會、臺北縣政府、臺北縣議會
    主辦單位:臺北縣政府客家事務局
    協辦單位:全國各縣市政府及客家社團
四、活動目地:(一)為促進大眾對客家歌謠之興趣,提升全國客家歌謠合唱水平,傳揚客家語言文化,並豐富台灣
                  音樂文化資產及強化島內客家音樂交流。
              (二)透過全國性競賽及相互切磋歌藝之機會,互相交流,增進全臺客家族群自我肯定與學習動力。
五、參加資格:(一)甲組資格:
                   1.獲得「2009年第一屆全國客家社團歌謠合唱邀請賽」特優獎項之五個隊伍為當然資格(本項
                    由主辦單位專函邀請)
                   2.由各縣市政府推薦立案之教師合唱團、婦女合唱團擇優一隊參加。
              (二)乙組資格:
                   1.獲得「2010年臺北縣客家社團歌謠觀摩賽」特優獎項之五個隊伍為當然資格(本項由主辦單位
                     專函邀請)。
                   2.由各縣市政府推薦立案之客家社團(歌謠班)等二隊參加。
六、成果簡介:為提升全國客家歌謠合唱水平,傳揚客家語言文化,並豐富台灣音樂文化資產及強化島內客家音樂交流。
             ,經由競賽培養客家歌謠人才扶植社團,本次活動競爭激烈,設甲組獎項有特優獎1隊、優等獎2隊、
             甲等獎3隊、特別獎10隊。乙組獎項有特優獎5隊、優等獎5隊、甲等獎10隊、特別獎10隊。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
																				
									

